1.办理汽车修理店个体户的营业执照需要怎么做

2.车险。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

3.人保 车险 二类维修

4.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范围

5.二类汽车修理厂和三类汽车修理厂的区别

6.私人租地,建个汽车维修厂,想申请个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7.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书怎么写?

8.请问办理三类汽修厂的流程

开个汽车修理店需要办什么手续

汽车维修企业等级的含义:

根据原交通部的(GB/T 16739.1-3-19)部颁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共分为三类。

一类: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也可从事汽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

二类: 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和维护,主要如车身,涂漆,装饰座垫,

水箱,轮胎,曲轴修磨,镗缸,电气等专项维修;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大致明白他们应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交通部于二00四年发布新的(GB/T16739.1-2-2004)部颁标准,对原标准作了一些调整。主要内容是一、二类企业的维修项目、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的界定趋于模糊,只是经营规模及设备外协上有不同要求。

一般说来,可以从事整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的应比只可从事维护保养及专项修理的技术水平要高。就好比省级医院与乡镇医院所能完成的手术范围是不一样的。

根据新颁布的国标《汽车维修开业条件》 (GB/T16739.1-.2-2004)规定,汽车修理厂分一类、二类和三类维修企业。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如场地、技术管理人员、技工及维修专用设备、机具等都有相应的要求。

具体办理手续的程序是:

1. 递交书面申请 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根据你的申请向你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

2. 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你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还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

3. 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 凭《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5. 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

亲爱的朋友,我的回答可能对你帮助。如果你想申办二类(整车维修)的话,专用维修设备费可能要30万元以上,加上通用设备、场地、技术人员及起步配件费等约需50--80万元。不过汽车维修业的业务前景也不错,祝你成功。

需注意的是:1.办汽修厂的地段较重要,最好处于交通交汇要道且进出车辆方便不受交管限制的;2.汽修厂的技术层次,管理水平起点要高,因为无特点的低档次的汽修厂很难生存;3.社会尽可能广且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特别是公车),做好优质服务以最大限度争取客源;4.要聘请一个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员负责汽修厂的日常管理,因为汽车维修是专业性较强的行业。5.选择承包或租赁或转让现成汽修厂比新办的花费要省下不少钱。

亲爱的朋友,不知你是何地的,具体流还得以你当地的为准,也许会稍有不同,但大体这些程序都差不多,其他都得走到场,希望 能帮助到你,如有不是,请指正。

开一个汽车修理店需要啥手续

在汽修行业不好做,投资要慎重,利润挺薄的,因为现在买新车厂家都有三保,并且一些条件挺优惠的,小门头竞争不过他们,

所以,你要做汽修,有两点建议:

首先:要么规模做大一点,多上项目,比如汽车配件等,要上全。但是这样投资需要18万元左右,还不算你积压的资金,要见经济效益至少是一年之后。

其次:做成小门头房性质的,《就是临街开一个〉做门头房形式的汽修,投资不多,一个起升架,再加上一些专用工具,只买一些必要的工具及设备大概三万元左右,特点是:投资少,利润薄,但见效快,没有欠账的,周转也快,不压自己的资金,可适当上一些易损件,增加利润,多上一些汽车机油,汽车三芯,做成换油中心,买机油可免费给客户换上,你收集换下的废机油,月底可集中卖掉,利润也不少。

再就是需要你办理得证照:

交通局颁发的专项修理资质证,然后到工商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然后办理 ,如果你是加盟的,办理营业执照时还应提供加盟手续,除了这些,没别的需要办理的证件。

你需要的步骤:

a 先到当地的工商所去核准个字号名称,(你从事经营的地方)字号名称多起几个,因为有重名的你就没法用。《经过工商局核准的字号名称的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拿着字号名称核准书,到交通局办理行业维修证,然后 拿着一寸照片3张,复印件2张,及交通局颁发的前置审批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及字号名称核准书,就可办理营业执照,现在工作提速了,大概10分钟就办出营业执照。

d 拿着工商营业触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很简单。e:再办机构代码证,ok你的手续齐全了!

费用问题:

1: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国家已经取消;只有每年3月份到当地工商所,对你的个体营业执照要验证贴画,费用不高。切忌开业前办理好各种证件,否则就是无证经营,可以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

2:你如果每月的经营金额不超过5000元,那就不用缴税,国家有规定。

各地政策或有出入,具体参考当地政策。

开个汽修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汽车维修企业等级的含义:

根据原交通部的(GB/T 16739.1-3-19)部颁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共分为三类。

一类: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也可从事汽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

二类: 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和维护,主要如车身,涂漆,装饰座垫,

水箱,轮胎,曲轴修磨,镗缸,电气等专项维修;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大致明白他们应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交通部于二00四年发布新的(GB/T16739.1-2-2004)部颁标准,对原标准作了一些调整。主要内容是一、二类企业的维修项目、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的界定趋于模糊,只是经营规模及设备外协上有不同要求。

一般说来,可以从事整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的应比只可从事维护保养及专项修理的技术水平要高。就好比省级医院与乡镇医院所能完成的手术范围是不一样的。

根据新颁布的国标《汽车维修开业条件》 (GB/T16739.1-.2-2004)规定,汽车修理厂分一类、二类和三类维修企业。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如场地、技术管理人员、技工及维修专用设备、机具等都有相应的要求。

具体办理手续的程序是:

1. 递交书面申请 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根据你的申请向你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

2. 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你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还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

3. 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 凭《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5. 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

亲爱的朋友,我的回答可能对你帮助。如果你想申办二类(整车维修)的话,专用维修设备费可能要30万元以上,加上通用设备、场地、技术人员及起步配件费等约需50--80万元。不过汽车维修业的业务前景也不错,祝你成功。

需注意的是:1.办汽修厂的地段较重要,最好处于交通交汇要道且进出车辆方便不受交管限制的;2.汽修厂的技术层次,管理水平起点要高,因为无特点的低档次的汽修厂很难生存;3.社会尽可能广且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特别是公车),做好优质服务以最大限度争取客源;4.要聘请一个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员负责汽修厂的日常管理,因为汽车维修是专业性较强的行业。5.选择承包或租赁或转让现成汽修厂比新办的花费要省下不少钱。

最后,各地有所差异,需相关部门确认。

开个小型汽修店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从2012年12月17日起实现全市通审,可在全市任何一家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办理机动车年审业务。需开车并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到有资质的检测站办理。

开个修车店需要什么营业执照

开个修车店需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  (1)申请人的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4?、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5、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

开个汽修店具体需要办理什么证件呢?

需要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首先要确定办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企业营业执照,个人建议你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因为申请手续简单,费用低很多。

接着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店名,

然后到当地县区级的交通局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好这个证再去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在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到当地地税局、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开汽车修理厂要什么证件

交通局颁发的专项修理资质证,然后到工商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然后办理 ,如果你是加盟的,办理营业执照时还应提供加盟手续,除了这些,没别的需要办理的证件。你需要的步骤:

a

先到当地的工商所去核准个字号名称,(你从事经营的地方)字号名称多起几个,因为有重名的你就没法用。《经过工商局核准的字号名称的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拿着字号名称核准书,到交通局办理行业维修证,然后

拿着一寸照片3张,复印件2张,及交通局颁发的前置审批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及字号名称核准书,就可办理营业执照,现在工作提速了,大概10分钟就办出营业执照。

d 拿着工商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很简单。e:再办机构代码证,ok你的手续齐全了!

费用问题:

1: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国家已经取消;只有每年3月份到当地工商所,对你的个体营业执照要验证贴画,费用不高。切忌开业前办理好各种证件,否则就是无证经营,可以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

2:你如果每月的经营金额不超过5000元,那就不用缴税,国家有规定。

开汽车修理厂需要办哪些执照:

如是个体工商户,带本人复印件(原件看后退回),一寸相片,经营场地所有权(产权证--土地证、房产证)和使用权(如租赁合同)证明,到所在地工商所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就行了。

如是办公司,手续要复杂很多,首先要制定公司章程,到工商局核准名称,开立账户,将注册资本存入银行,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取得验资报告,然后到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要资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东、经营场地所有权(产权证--土地证、房产证)和使用权(如租赁合同)证明、法定代表人情况、验资报告等。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地税都要)法人件,这些都简单,最麻烦的就是运管的审批手续和消防之类的,太麻烦。1、租场地、构设备

2、到交通局办汽车维修许可证

3、拿到交通局批的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汽车维修营业执照

4、拿以上证件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纳税登记5、开业补充:如果你还经营汽车配件的话,还得到技术监督局办理汽车配件经营手续===============================1、先到工商局核名,

2、然后拿核名单去交管局办理汽车修理许可证,环保部门办环保测评,

3、办好许可证并拿到环保测评报告后验资,

4、然后工商办工商营业执照,

5、技术监督局办理机构代码证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开个汽修店需要什么手续过程?

首先:要么规模做大一点,多上项目,比如汽车配件等,要上全。但是这样投资需要18万元左右,还不算你积压的资金,要见经济效益至少是一年之后。 2.其次:做成小门头房性质的,《就是临街开一个〉做门头房形式的汽修,投资不多,一个起升架,再加上一些专用工具,只买一些必要的工具及设备大概三万元左右,特点是:投资少,利润薄,但见效快,没有欠账的,周转也快,不压自己的资金,可适当上一些易损件,增加利润,多上一些汽车机油,汽车三芯,做成换油中心,买机油可免费给客户换上,你收集换下的废机油,月底可集中卖掉,利润也不少。3.再就是需要办理得证照: 交通局颁发的专项修理资质证,然后到工商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然后办理 ,如果你是加盟的,办理营业执照时还应提供加盟手续,除了这些,没别的需要办理的证件。4.需要的步骤: 1)先到当地的工商所去核准个字号名称,(从事经营的地方)字号名称多起几个,因为有重名的就没法用。

2)《经过工商局核准的字号名称的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拿着字号名称核准书,到交通局办理行业维修证;

3)然后拿着一寸照片3张,复印件2张,及交通局颁发的前置审批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及字号名称核准书,就可办理营业执照,现在工作提速了,大概10分钟就办出营业执照。 4) 拿着工商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5)再办机构代码证。

开修车店都需要办什么证件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如果是汽修要办理维修资质类许可证

办理汽车修理店个体户的营业执照需要怎么做

首先应租场地、购设备,再到交通局办理汽车维修许可证。拿到交通局审批的汽车维修许可证后,再到工商局办理汽车维修营业执照。拿到汽车维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再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纳税登记。?

一、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扩展资料:

汽车维修企业按国家标准的规定分为三类: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即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

一类企业应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工具;生产厂房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停车场不小于20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名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及上岗证;应有一名质量总检验员和至少二名质量检验员。对于其它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流动资金等都有相应的规定。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即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二类企业的条件比一类的有所降低,按规定需要的设备、测试仪器和工具等的要求也低一些,要求生产主厂房不少于2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至少应有一名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直接生产工人不少于15人等。

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即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指诸如:车身美容、轮胎修理和更换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路边店。虽然对这类专业户的要求要低一些,但按国家标准对每一专项的要求仍有一定规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汽车修理厂

车险。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

办理汽车修理店个体户的营业执照需要怎么做

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机动车维修标准规定,机动车维修中包括3类汽车维修和摩托车维修,而依据《道路运输条例》,取得《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执照应按照以下流程:1、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字号名称;2、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字号名称分别向交通管理部门(交通局)申请办理许可档案;3、最后向工商部门提交照片、影印件、场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和房产证影印件)、机动车维修许可档案。

目前工商已经取消所有登记费用。

办理个体汽车修理营业执照 需要什么材料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档案、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档案、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档案、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程式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影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影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影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影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影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影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影印件

(3)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影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影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大概办下来要600元吧

请问开个汽车修理店,个人的小修理店,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你办营业执照大致步骤如下:

1、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你的修理店名。

2、去交通局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取得上述证件之后,回到工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原件和影印件,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档案,租赁合同原件和影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影印件。

4、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15块/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影印件,原件和影印件。

个人想开个汽车修理店,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机动车维修经营依照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专案实行分类许可。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1)申请条件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的生产厂房和停车场。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装置,设施。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2)申请资料

申请经营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开业申请书,开业申请审批表。

2.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场地证明(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3.拟招聘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其影印件。

4.与申请专案适应的装置明细表以及有关鉴定证明。

5.健全的质量,安全,环保,档案,装置,配件,人员培训,业务受理,使用者抱怨受理及服务承诺等制度。

6.企业法人代表明。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办理流程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递交书面申请。

2.申请人提交齐全,有效的申报材料。

3.运营机构受理,并现场核查,签署核查意见。

4.运管机构做出许可或不允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退回材料,并下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4)步骤

1.先到当地的工商所去核准字号名称,你从事经营的地方字号名称多起几个,因为若有重名的你就没法用。经过工商局核准的字号名称的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拿着字号名称核准书,到交通局办理行业维修证,然后拿着一英寸照片3张,影印件2张,交通局颁发的前置审批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影印件一份及字号名称核准书,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2.拿着《工商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很简单。再办《组织机构程式码证》,你的手续齐全了!

3.如果您要开的是二类修理厂(二类才具备钣金资格),需要去当地的工商局去申请营业执照,然后还要到交通局去申请特种营业执照!带上修理工资格证书,就是钣金工和修理工的技工证书(最低4级)。

(5)费用

1.办理地税需携带:法人影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一份,租房协议原件及影印件一份,会计证影印件一份,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影印件一份,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收费:40元

2.办理国税需携带:法人影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一份,租房协议原件及影印件一份,会计证影印件一份,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影印件一份,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收费:40元

注:领取营业执照一个月内办理税务登记证,超过日期可能要罚款的。办理国,地税登记证时还需要携带公章。

(6)证件稽核及税收问题

1.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国家已经取消,只需要每年3月份到当地工商所,对你的个体营业执照验证贴画,费用不高。切记开业前办理好各种证件,否则就是无证经营,可以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

2.你如果每月的经营金额不超过5000元,那就不用缴税,国家有规定。

注意:各地政策或有出入,具体参考当地政策。

如何办理汽车修理营业执照,

如果是个体的,那在同一个地区就办不出两个店的执照来。如果是公司的,那可以办理分支机构的执照。

个体汽车修理店营业执照,申请程式,税率?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根据上述规定,领购的种类、数量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您的营范围和规模确定,因此,您是否可换成机打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税管员。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及加工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开具国税,在您的经营范围内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设定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

汽车修理美容店营业执照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问问有没有行业程式码证!即可,各地收费标准不一样,有贵有便宜的,最好找一个懂的问问,因为这根本就没有一个准,本人没有做过生意,做为一个初学者进入时,打听才知道不知道谁说的对,有收5000左右的,也有说超过1万的,我的二哥说不用主动去办,有人上门办,这样也不贵1500左右,真不知哪个才是全国的统一标准?

德阳汽车修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流程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需要准备房照影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影印2张

一寸照片5张.

到当地工商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再到税务部门办税务登记,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程式码证,在质检局。钱一般好多地方都不一样,有很小差别,500到1000之间。

具体流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 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首先,申请人持档案、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档案、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档案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 *** 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档案。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档案。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到银行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程式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程式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程式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的程式码证或影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者携带本人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视窗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程式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著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汽车修理店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签维修合同吗

该店不具备签订维修合同主体资格,所签订合同无效。也就是说法律不会保护其中任何一方。但是为了保证修理质量、约束脩理行为和付款义务,所定协议双方应该遵守。在这种近似“黑店”的地方修理,只能“听天由命”,谈不上“正规”步骤。你接受有问题可以“私了”就签协议。

我想在汨罗开一家汽车修理店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到当地工商局,领取表格,然后到你店面所在管委会盖章,然后带着你的影印件,你的助理等级证书,到工商局申请办理

人保 车险 二类维修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征求意见稿)全文\x0d\\x0d\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整体服务水平,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险公司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责任对方是指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请求的,被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法》第65 条的规定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代位求偿”索赔方式)。被保险人选择代位求偿索赔方式的,按照本指引进行操作。 \x0d\\x0d\ 一、适用条件\x0d\\x0d\ (一)被保险人投保机动车辆损失险(以下简称“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x0d\\x0d\ (二)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而且按照《保险法》第61 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未放弃对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x0d\\x0d\ 二、索赔流程 \x0d\\x0d\ (一)及时报案\x0d\\x0d\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x0d\\x0d\ (二)协助查勘 \x0d\ \x0d\ 被保险人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查勘,积极协助获取能够说明事故经过、界定事故责任、确认当事人身份、证明损失情况的有关资料。\x0d\\x0d\ (三)协助定损\x0d\\x0d\ 被保险人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确定,与保险公司协商共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x0d\\x0d\ (四)提交索赔材料\x0d\\x0d\ 被保险人应及时提交索赔材料,签署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的权利。\x0d\\x0d\ (五)协助追偿\x0d\\x0d\ 被保险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x0d\\x0d\ 三、索赔材料\x0d\\x0d\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时,除正常车损险赔案所需索赔单证和材料以外,还应向保险公司提供:\x0d\\x0d\ (一)被保险人当面签署并完整准确填写的《“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x0d\\x0d\ (二)被保险人亲自签署的权益转让书(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盖单位公章);\x0d\\x0d\ (三)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向责任对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第63 条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供其他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x0d\\x0d\ 四、其他事项\x0d\\x0d\ (一)保险公司之间根据车损险条款中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付的规定进行追偿和清算。\x0d\\x0d\ (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争议的,不得影响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x0d\\x0d\ (三)保险行业协会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并设立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对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怠于执行本指引规定的,被保险人可以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保险行业协会须给予妥善处理,并将违反规定的分支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范围

人保车险理赔需哪些资料?(1)索赔授权书一份(两联)注:这两联授权书是客户定损完毕后由定损员交由客户的。如果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要客户带上授权书回被保单位在授权书上“被保险人”处加盖与被保险单位相同的公章;如果被保险人是私人的,还要提供被保险人的复印件。授权书上的空格填上相对应的信息,在支票填写栏上要求客户注明赔款支付的相应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处一定要填写好领款人的名字和号码,并且写上被授权领款人的电话号码,以方便联系领款人领取赔款和后期服务。所填写的相关信息要与授权书上要求的一致,被保险人的章和名字、号码、被授权人的名字和号码要正确无误。(2)人保公司的索赔申请书一份(两联)注:需要客户如实填写此表格。索赔申请书的第二页上的右下角有被保险人签字处,需要盖章和签字,如果是个人的要在左下角填写号。报案时间与出险经过要填写清楚,其他报案信息一定要填写完全。(3)出险证明一份(交警事故处理书,出险地安全委员会,派出所,物业证明,单位证明)注:理赔时由于事故形态的不同保险公司要求的交警事故处理书、出险地安全委员会、派出所、物业、和出险单位等的事故证明。客户必须提供有效的出险证明书(证明书表明的内容必须和车辆出险的实际情况一致)。(4)定损单注:这是由定损员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后填写的报告书,记载着车辆的事故形态,车辆受损具体部位和车辆的维修金额。如果有特别约定的(例如标注有旧件交回或者须提供专修的)必须要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做。在定损单的最下面在保险公司签章的地方要有保险公司的盖章和定损员的签字。在被保险人签章处被保险人如果为非自然人的要有被保险人的签章,如果为自然人要有被保险人本人的签字。(5)事故车辆的修理注:客户在理赔时须提供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专用,的维修金额要和定损单上的一致。上的车牌号要与形式本上的车牌号一致。其实要核对上的车号和事故车辆号码是否一致。此外,如果修车上的金额比定损金额高,则按定损金额赔付;如果上的金额比定损金额低,则按金额赔付。在上必须盖修理厂的财务章。有几辆车需要保险赔付,就需要几份修理。(6)事故车辆损失位置的相应修理清单(即料单)注:要注意上修理厂的章和料单上的章是一定要为一家修理厂,车号和事故车以及上的一致,料单上的时间是否是在出险和定损之后。有几辆车需要保险赔付,就需要提供几份修理清单。(7)驾驶证、行驶证注:驾驶证必须是出险时驾驶员的,行驶证必须是出险时的事故车的。须注意行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出险时间要在有效的年检日期之内。驾驶证要在有效日期内,对于持B本以上驾驶证的,要有体检回执(对于交强险所要赔付的三者车,可不提供体检回执)。人保车险提醒车主:1.请保护现场并取必要的紧急施救措施。2.请立即拨打人保公司报案电话95518或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向人保公司报案,人保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向您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您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请您先拨打报警电话。3.在您的协助下,人保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人保公司将指导您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向您出具索赔须知。4.与您共同对保险财产的损失范围、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损失金额等损失内容、涉及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内容、施救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确认,确定受损财产的修复方式和费用,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损失鉴定评估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5.请根据人保公司书面告知您的索赔须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人保公司及时对您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索赔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人保公司将及时通知您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对索赔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的情况下人保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6.在您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人保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并与您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7.人保公司根据与您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您支付赔款。8.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在人保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向您支付赔款后请您签署权益转让书并协助人保公司向第三方进行追偿工作。目前有很多的车主只选择购买交强险,专业人士建议,车主只买交强险是不可取的,还应量体裁衣投保商业车险,没必要省小钱而冒大风险。就算车子不上路,都有可能发生被盗抢、被刮蹭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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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汽车修理厂和三类汽车修理厂的区别

快速解答: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详细的解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第九条 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 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 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 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3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 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 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 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第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 维修经营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见附件1)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内容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见附件2);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禁止伪造、倒卖、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况。

第四十二条 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含奖励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四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四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取下列措施:

(一) 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

(二) 查询、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 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 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

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转让、出租的有关证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

(二)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三) 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四)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1986年12月12日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1991年4月10日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仅供您参考。。。如有不是,请指正。。谢谢。。

私人租地,建个汽车维修厂,想申请个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获得一类、二类维修经营资质的修理厂,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某一专项资质修理的业户,只能从事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修理项目,如空调维修、汽车4S店:各种品牌的4S特约维修店,他们背后有汽车制造商的强大技术和配件支持,提供销售与维修捆绑的优惠政策,为各类高档车提供“家门口一站式服务”,优良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优势显而易见,追求高服务质量,专业维修水准,人员管理规范,但维修价格较高也是汽车4S店的弱势,维修工时费及原厂配件按照统一标准收取,价格往往偏高,有时甚至是普通修理厂维修价格的好几倍。

大型汽修厂:大型汽修厂正好弥补了汽车4S店维修的缺憾。我国汽配行业的国产化和大众化,使汽车配件市场垄断专供局面得以打破,这无疑给普通修理厂“开闸放水”,弥补其“短腿”。另外,大型修理厂资金雄厚,正逐步完善其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人性化和精细化服务。

快修连锁店:主打小型、方便、快捷、实惠、社区化服务,其外在方面主要体现为所有连锁店标志统一,内外装潢统一,快修连锁店标志醒目且美观;连锁店内部装修简洁。占地少、人员精简、配件和维修技术可以由总部统一供应和指导,昂贵的检测诊断设备可以共享;各连锁店在总部的统一管理下自主经营,技术人员和维修资料有保障,配件来源相对稳定。

小型汽修店:就是临街开一个做门头房形式的汽修,投资不多,一个起升架,再加上一些专用工具。特点是:投资少,利润薄,但见效快,没有欠账的,周转也快,不压自己的资金,可适当上一些易损件,增加利润车辆玻璃安装等。一类企业和二类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企业规模大小、技术力量强弱、设备设施等方面。

追问

那成为一类和二类需要些什么资格呢`?```

回答

转:

二类汽车修理厂需要哪些资质?

先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你厂房规模、设备、职工技术(职称)需要几级能力,确定资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证先办下来。然后再办工商执照。

一、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登记、发证

二、申报材料

①申报二类维修企业申报材料

1、申请书(注明申请类别、主修车型、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及法人代表或具体负责人);

2、可行性报告;

3、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表;

4、乡镇以上人民证明;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予先核准通知书”;

6、房屋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及合同;

7、厂区、厂房平面图;

8、证明材料(法人复印件,设备购置复印件、资金证明、管理制度、企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及花名册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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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汽修厂可行性论证报告{提纲}

-.对本地区行驶的社会车辆保有量,主要品牌及现状的概述;

二.对本地区汽修行业的数量.分布.技术层次.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三.分析普通汽修厂与4S店的利弊及车主的心理状况,从而拓展出社会汽修厂的发展空间(如4S店虽配件纯正但收费太高且技术单-,社会汽修厂经营灵活且价格低等,对如何发挥社会汽修厂的长处,争夺4S店的顾客方面应作深度分析);

四.通过对以上三条现状的分析后给拟办汽修厂在承修车型.技术层次.经营方式.投资规模等进行定位;

五.拟办汽修厂的管理制度:如行政管理.技术管理.业务接待管理.财务管理.人员配配.专用及通用维修设备的配置与管理.配件管理.维修流程.各工种技工的配备及各工序和工种操作规范安全措施等等作逐一分述(可用六.七.八条或1.2.3.的方式分述);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书怎么写?

一、营业执照是好办的,但是你办理汽修厂主要的证件不是营业执照而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些地方叫这个为《行政经营许可证》,这个是要当地交通局去办理的。同时你还需要办理的是维修资历证书,这主要看你是办理三类维修厂,二类维修厂,还是一类维修厂。

二、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三、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

1、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

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企业: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验证报告原件;

3、公司股东与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申请书原件;

4、公司股东、监事签署企业告知承诺书原件;

5、股东、法人、监事明,法人照片一张;

6、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7、公司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8、注册场地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

9、若有特殊审批项目,需提供审批文件,如食品公司需提供卫生许可证。

请问办理三类汽修厂的流程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要申请的是机动车维修方面的经营许可证,属于三类维修许可。把你的情况场地、人员、设备情况简单写一下提交给当地运管部门就可以了。运管部门还有规范的表格提供给你填写的。\x0d\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x0d\  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x0d\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x0d\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x0d\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x0d\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x0d\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x0d\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x0d\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x0d\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x0d\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1、申请办理三类修理厂需要到拟办理修理厂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2、如果汽修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去当地环保部门办理《报告表》;

3、如果汽修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则只需要到当地环保部门填报《登记表》即可。

扩展资料

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但是具体办理程序及需要提交的资料请到辖区所在地县级运管机构咨询。

第九条 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含汽车综合小修)、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具体有关经营项目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大庆网——申请办理三类修理厂需要哪些手续